1)第九十一章 王允的信_三国之顺者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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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里面坐下,高顺才拆开竹筒,忽然发现,这竟然是一封用白绢写出来的信件,顿时震惊。

  其他不说,仅仅这规格就很高了。

  这个时代,纸张很差,还很贵,普通人传信用嘴,重要一点点写信也是用竹简,就是一些官方文书都是用的竹简和木简,能用上绢稠写出来,那代价可就太大了。

  一匹布帛幅广2尺2寸(厘米),长4丈(米),价格大约2000~2800钱,麻布匹/250~600钱,对比一下,就在知道这封信的成本了。

  这一封信用的就是最好的练,也叫绢,大小足足有一尺宽,两尺长,差不多是50文钱,都相当于一个做工的人一天甚至一天多的工资了。

  高顺不由的想到,若是让他用一天的工资去写一封信,还要花大代价托人送过去,这期待实在不小啊。

  高顺看这个时代的信很头疼,将信拆开粗略看了三遍,才猜出王允大致的意思,主要还是让他照顾好王家,回头重谢什么的,似乎要送他什么贵重的东西,具体是什么,他一时没看懂,有些云里雾里的,赶紧收了起来,准备后面单独再细看。

  原因很真实啊,这个时代人写字,跟后世人差别太大,语法之乎者也就会全篇都是,还没有标点符号,断句都是要自己慢慢去揣摩,就他这半吊子的古文水平,呵呵,也就比文盲强一点。

  也正因为如此,他从一开始就给部下人下令,但凡写信,就用最简单平白的话,只要能说清楚事情,越简洁越好!

  收起信,高顺对王凌道:“王刺史对王家极为看重,信中一再提及,彦云可转告王家主,只要我高顺在太原,王家不做出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就不会有事!”

  王凌得到这个承诺,顿时大喜,连忙道谢;“多谢主公,王凌感激不尽!”

  这个时候,高顺才转头看向郑福。

  “阿福,你之前说遇到了什么事情,怎么就差点回不来了?”高顺转头问郑福。

  阿福不好意思的拍拍脑袋道:“公子,是这样的,我们在过太行山的时候,上艾县被贼人围了,还把守了各处隘口要道,我们是反应快一些,躲过了他们的巡逻兵,绕道松溪河,然后从贼窝子翠枫山下才过来的。黑山贼如今也太猖獗了,要不是有要事再身,都想杀一通的!”

  高顺拍拍他的肩膀称赞道:“不错啊,还知道有要事在身啊,有些长进了啊!”

  随即语气陡然严肃起来:“以后任何时候都要记得,自己要做的事情是什么,如果自己的新打算会耽误自己要做的事情,那就必须克制,首先保证不影响自己的目的,不然,那就危险了,也许会因为你一个人临时的决定,导致一场大战战败和地彻底失守,很多人战死!”

  郑福、王凌、窦和都被高顺的语气吓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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