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百九十二章 男人的烂漫_本仙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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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天的金光点点,就好像黑夜里的星辰一样,不知繁几。

  这时候却是嗡嗡的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金色光球,速度极快的正在追着两道疾空飞掠的遁光。

  而在最前边的,则是一位满身满脸大包的男修,好像疯了一样一路狂奔。

  身后亦有一道遁光里,但是那里边却是一大一小的两位女修。

  一个默默的加速着自己的遁光,已经憋红了脸,至于另外一个,此时正跳着脚的骂着最前边的那个臭不要脸的。

  噬魂蜂,类属于蛮荒圣墟里一个极为特殊的品种。

  浑身金晃晃的就好像一块金疙瘩,刀枪不入,法术道法免疫,当然这是在一个特定的范围之内。

  并且是属于喜欢群居的异种生灵。

  有传言,曾经有一位洪荒大妖曾试图将噬魂蜂收为灵宠。

  所以特意寻找了噬魂蜂最喜欢的魂香木作为禁锢的法宝。

  你别说,还真让他捕捉成功了。

  但是事后的几年,这位大妖便再未露面,直到某天他的朋友上门探望,这才悚然而惊的发现,其原先所住的洞府,已经变成了巨大的蜂窝,至于他的那位老友,仅仅只剩下了一堆白骨。

  所以这事出了以后,让本就凶名赫赫的噬魂蜂,便更加变成了无人敢惹的存在。

  哪里曾想,就有人偏偏不信邪,还雄赳赳气昂昂的喊着口号:“你们不敢碰,哥来整!”

  于是还寻着他前世偷蜂蜜的方法,在蜂窝下边堆了一堆干柴,一把火的再这么一点,试图以烟熏火燎的形式,熏走蜂窝里的噬魂蜂。

  因为根据他的了解,别看这噬魂蜂敢跟洪荒大妖叫板,却没什么灵智,依旧保持着最为原始的虫性。

  哪里曾想,他的那把火连树都给烧了,这群噬魂蜂倒好,竟然飞出了一大团,然后挂着那个大蜂窝不慌不忙的往外飞。

  那人气不过,心想:“小样,还整不了你们这帮小虫子了?”

  当即挺身而出,伸出他那满是粘液的大舌头,随口就是这么一舔的瞬间。

  那人脸绿了!

  整个舌头上,就跟卷了一块大舌头一样,那叫一个硌得慌。

  并且舌头上还传来了一阵极为锥心的刺痛感。

  毒刺?

  那人当场就蒙了!

  因为他能感受到全身的毒性流转,正在迅速的加剧着。

  凭借着他那一身的抗毒性,居然还有点承受不住。

  这事儿就不好玩了,于是乎当场就开溜,属实是那蜂窝里已经涌出了密密麻麻的噬魂蜂,冲着他就扑了过来。

  连带着跟他在一起的那俩女的,也跟着一起倒了大霉。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娶媳妇遇见送殡的,日子没选对,全踩在倒霉点上了。

  索性溜吧!

  这一顿的抱头鼠窜,后脑勺都长了一个好大的包,疼的他脑袋瓜子嗡嗡的。

  至于这个人是谁,自然就是咱们那只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做要脸的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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