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七章 重逢_一世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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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往北走,他的心越慌。

  像是胸口破了一个大洞,空荡荡,无处着落。

  他还是回来了。再气她、恼她,也敌不过即将失去她的恐慌。

  他要去把她找回来,哪怕她已经成了金雁尘的寡妇。只要她心里有他,她还爱他,他绑也要把她绑回去。

  他活到二十岁,只爱过这么一个人。不允许她自毁自弃,为了虚无缥缈的仇恨,把自己一生都埋葬。

  走到南阳郡,离洛阳就不远了。

  他病倒了,药石无灵,不得不停在南阳的有信堂休养。

  当天晚上他就逃了,为了不惊动铁护卫,他连赵平和安缇如两个贴身护卫都没有带。

  常家堡的情报网有多强大,外人想象不到。

  为了躲避良庆的追踪,他乔装改扮,调香遮盖自己身上的气味,夜间留宿青楼、赌坊、流民所——一切熟悉他的人想不到、也不敢想的地方。

  昨天夜里,他差点在一条小巷被良庆逮住,翻墙进了一家叫做“玉妆”的女支馆。为不惹人怀疑,他花了二十两银子,请了一个清倌人,在他房里弹唱了整夜的曲子。

  不想这清倌却患有严重的哮症,唱完最后一支曲子起身,突地倒地不起。他被想讹钱的老鸨带着一群莺红柳绿纠缠了足有一个时辰,真正见识了风月行当里女人的嘴脸,一时恻隐心起,用剩下的盘缠替那个叫玉臻的清倌人赎了身。

  随玉臻去收拾行囊的时候,经过一间门户大敞的上客房。

  他当时确是失了理智,也不曾去想,那个叫野狗的人可能会知道穆典可的行踪。

  他那样说,就一定知道!一定是受了朝中哪位大人物的指使,要去追杀穆典可。

  那穆典可就一定还活着。

  “不可能。”他转过头,直直盯着耀辛,笃定道:“她还没死。我见过野狗。”

  耀辛被那他用种吃人的眼神盯得心里发毛,问道,“野狗是你杀的?”

  常千佛没有回答,固执地又问:“典可在哪?”

  耀辛不知道穆典可在哪,但他知道穆典可和常怀瑾在一起,这就够了。

  暮色将收,衰草残阳三万顷。

  常怀瑾站在荒原过膝的深草里,望眼欲穿地盯着一线深灰的天尽头。

  一人一马,沐着血色残照,迅速在原野上放大,风驰电掣一般疾奔而来。

  常千佛跳下了马,“大姑姑。”

  常怀瑾张嘴将言,泪却先至。

  要不是这一声“大姑姑”,她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一身风尘,胡子拉碴的落魄客是她的亲侄子。她的小佛,从来就是个阳光朝气的孩子,不管什么时候都带着自信温和的笑容,是不会颓丧的。

  看他这一脸淤伤,一襟的血,不知道路上是吃了多少苦头。

  “跟我来。”

  常怀瑾拉起常千佛的手,朝着丛丛深树遮挡的山洼飞走。

  现在不是叙旧的时候,常千佛最需要的,也不是她这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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