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5.第445章_修二代的日常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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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2_拒绝方式

  我:“七安秘境专用啊?”

  辛长老:“长时间、高密度攻击区域专用。”

  我:“巨大火球莲秘境也可以用?纯能量形式的攻击可以吸收,带有实物的攻击呢?”

  辛长老将手上的七面体抛给我:“自己试试就知道了。”

  我:“……虽然您可能已经有了,但作为回礼,这颗通明果送您。”

  辛长老接住桐树花造型的通明果:“刚刚炼制的?”

  我:“嗯。”

  辛长老:“我送你七安的炼制品,你不是该送我九宁的吗?”

  我:“九宁的上交了。”

  大部分上交了,我这里还留了一小部分,送邹寰可以,他作为一个跟散修联盟的关系貌似一般、可能还略有过节、本身修为又只在金丹期的散修,能据九宁影子通明果研究出来的信息很有限;更关键的是邹寰是当事人,又极大限度地跟我分享了他能获得的九宁信息与物资,我乐意回馈他与九宁有关的东西。

  但同样的东西交给昆仑的长老……适不适合交我估量不好,还是让这位大乘长老走云霞宗官方途径买吧。

  辛长老:“这种拒绝方式我以前也听过。”

  这不是很常规的拒绝方式吗?在不好硬邦邦说不的时候,就将责任推到比自己高一层次的载体上,以显示自己的无辜与无奈,有时还能跟被拒绝的人用一起骂高一层次载体的方式拉近一些感情。

  比如:你这个事吧,我也想通融,但没法子,老板盯得太紧,我只能照他的要求办。唉,有个傻逼老板真是过得艰难。

  辛长老:“有的人得到了好东西说已经上交或正准备上交门派,只是找个拒绝他人的借口,借口说完后为了以防对方求证才会真考虑上交的事情。经常真这么干、执行彻底得让人无隙可钻的,姜未校。”

  ☆、1873_一五角二五尖三五棱柱

  这不是更正常吗?大师兄的道就是云霞宗,给云霞宗和留在自己手上对他而言几乎没区别。他之所以还有私库,只是因为每次需要用时,如果都从云霞宗公家仓库里拿东西,会引人反感,私库是为了表明他用的东西是他自己赚到的,不是滥用职权让云霞宗供养他挥霍。

  ——其实单从实物来说,大师兄获得的很多,用到的较少,如果他公库私库混用,吃亏的是他,但很多人看不清这一点,他们更乐意看到大师兄和其他弟子一样做任务、赚贡献点、去交易处买东西……并坚信这才是公平。

  大师兄对此表示:“无所谓,既然对我、对云霞宗都没区别,那大部分人更能接受哪一种形式就用哪一种好了。更何况,太特立独行、把自己与他人的距离拉得太大,很不利于管理。小范围的特权和大范围的相同,才更容易做好一个领队人。一些看似不必要的迂回,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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