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卷阅读12_沉火不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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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一碗白开水,放出的话倒是一颗惊雷:“咱妈会赞成咋俩在一起吗?”

  “不会啊。”

  别说赞成,我连让我妈知道我和我哥谈恋爱那一瞬间的场景都不敢想象。我被吓得话都变了调,有些惊悚地瞧了我哥一眼。

  “那咋俩在一起了吗?”

  我埋头吃面不接话,懂了我哥的意思。

  “小野,”齐晗两只手搭在瓷砖上,我余光瞧见他碗里的塑料叉子没入了汤底,面只动了几口,卤蛋也还是安然无恙。他开口,声音轻得仿佛风一吹就能把嘴里说出来的话冲散,“你有没有想过,迟早有一天,咱妈得知道真相。”

  我摇头。

  迟早这个词实在太暧昧,跨度宽泛得谁都说不清楚。它可以是二零一二年六月八号的下午,也可以是一年后,五年后,十年后的某个早晨。我哥口中的有一天在我心里遥远得如同呼伦贝尔大草原上的某根地平线,你顺着时光往前走,永远都追不到头。

  我为什么要去考虑这样杞人忧天的问题?我才十七岁,我只需要照顾好自己肩上的莺飞草长和眼前的少年爱人就好了。我不要去想象我让我妈难过的样子,即便我的存在本身就是她的一大难过。

  我哥跟我的沉默较真起来,不愿意放过我似的追问:“到了那一天,你会怎么办?”

  我有些恼怒于他看不懂我回避态度的不识趣,反问道:“那你呢?”

  “哥总能有办法。”他也赌气一样不再看我,“只要你不放手。”

  嘴里的面变得索然无味,我哥又把主动权抛到了我手里。

  我在这一刹那突然懂了为什么以往我哥面对我的霸道嚣张时一贯能纵容得肆无忌惮,因为他总能看到恶魔面具下那个卑微怯懦的齐野。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花了半辈子力气去讨好的女人对我提出什么要求,而这要求恰好是我一直以来最擅长的事———伤害齐晗,我或许会为了那点微不足道的欢心去变成那把杀死这段本就见不得光的感情的匕首。

  我哥实在太了解我,才会以这样试探的方式开始,教育的方式结束,给我还没开始打磨的刀刃上鞘:“哥知道你一直以来对咱妈心存感激,感激她宁愿十年如一日地把真相留着自己消化也不愿意伤害作为孩子的你。所以你耗尽一身气力去讨她喜欢,把所有的听话和乖巧留给她一个人,舍不得做一点忤逆她的事。但是崽崽,从我吻你开始,我们就成了忤逆本身。从你偷花那一刻起,咱俩就是这世间的大逆不道。”

  “为什么非得讨论这个呢。”我手指虚握着叉柄,像是被抽干了力气听我哥这番演讲,肩膀也耷了下去,不太开心地点了点头,弱势地想要为自己的逃避再辩解点什么:“可那是咱妈。如果我的存在不能使她开心,至少我不想再增加她的难过。”

  “你得先清楚自己更想要什么。崽崽,”齐晗抽纸擦了擦我的嘴角,“放弃自我为顺从别人意愿而活的人生,比白纸还没有意义。我先是你哥,再是你男朋友。十七岁的年纪,亲人该发挥的作用应远大于情人。比起给你青春懵懂的爱情,对我而言更重要的是教会你如何长大。”

  我哥说得一板一眼,把我唬得眼睛都直了,以至于我在往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忘记了面前这个万事首当其冲给我遮风挡雨的人其实也不过才十八岁而已。

  一顿本就不太美好的午饭因为这场来去都莫名其妙的对话变得彻底糟糕起来,以一点二十我把我哥拉到柱子后面给了他一个带有卤蛋味的吻作为收场。在我履行着自己身为齐晗男朋友的职责坚持要替他把残汤倒掉的时候,关于这场哲理性的讨论在一开始是由我对我妈所思考的东西而产生的好奇引出来的这个念头在我脑中一闪而过,然而到最后我哥也没给出我问题的答案。这个沉重的话题在上课铃响以后很快被我抛诸脑后,取而代之的是我摸着自己口袋里这个月所剩无几的生活费思考去哪里给我哥买个手持小电扇。

  有钱真的可以无限趋近于万能,有一个爱你的哥哥更是在无限的基础上把这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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