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卷阅读22_沉火不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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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凉意扑面而来,却怎么也冷却不了我心里槌鼓声响般的躁动。

  我朝我哥拐了拐胳膊肘:“齐晗,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能。”

  “叫哥。”齐晗带着股还没来得及散去的酒气揉我的脑袋,“哥无所不能。”

  我第一次明白原来歌跟酒一样有种叫“后劲”的东西,强度多高一半取决于授者,另一半取决于受者。

  今晚坐在迪皇二楼的我并没有感受到齐晗此时借着这首歌像灌酒一样埋在我心底的后劲。

  后来的许多年,我才一点一点地沿着自己心脏的脉络去挖,像品酒一样慢慢顺着血液把它送达全身的每一个细胞,让它的回醇带着对我哥的记忆一遍一遍冲刷我的骨髓,企图让自己百年之后被放入坟墓的都是和齐晗的爱分不开的骨灰。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号凌晨三点。

  天是黑压压的一片,月亮旁边只有几个孤零零的星星给这片黑天作点缀。黑色盖住了整个禾川,悄无声息朝远处沉甸甸地漫过去,离那些鳞次栉比的建筑越来越近,有亮的,没亮的,点灯的,没点灯的,最后全都和星光一起隐没在散开的黑色迷雾里。

  我坐在17F,靠机窗的位置,广播里温和的女声给机舱里成片弥漫着的睡意作了调味剂,提醒着座位上的人飞机还有十五分钟起飞。

  18岁的旅客心猿意马,耳机里放着我哥刚刚在酒吧里被我录下的《沉火不眠》,怀里躺着一根枯枝和一个烫金封边的笔记本。

  这是我目前全部的家当。

  笔记本是去年七月份买的,成小容高二结束那天跟我们说从今天起你们就是准高三,高中最后这一年如果你拼尽全力去过,回过头你会发现,你对高三这两个字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时候我不信,于是跑去问我哥,我哥说成小容说得对,不过不全对,他过完高三以后再去回忆那一年确实好像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但那三百多天的空白里曾经出现过一抹极其绚烂的颜色,是在五月二十二号的那晚,我在1108门口当着他的面从自己身后递出来的。从那时候起往前数和往后看没什么区别,再多的记忆,与我无关就是黯淡。

  后来我怕自己一毕业也像成小容说的那样什么都记不起来,于是放假第二天缠着我哥给我买了个笔记本,从此以后过上了坚持写日记的日子。

  毕业那天晚上我坐在我哥怀里,他在后面圈着我,手里捧着我的笔记本跟我一起复习我高三走过的那些日子,我才发现这本日记根本毫无存在的意义,因为关于我那一年,或者说关于我来来往往的一切,我写下的没写下的每一个细节,我哥都替我记着,记在他眼睛后面的头颅里,像我曾对他说过的每一句情话,送过的每一个吻,每一朵花一样,雕刻在他的骨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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