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64章 刘盈:野蛮其体魄_天命唯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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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闹如同集市的军营中,刘盈拽着黑着脸的刘邦在人群中穿梭。

  刘邦依然想要留在原地角抵搏击,但刘盈看了一会觉得有些无聊,毕竟军中徒手搏击的动作并不花哨,没有那些专门练这些的摔交手打的好看,充满力量感和观赏性。

  嗯,徒手搏击在军中并没有什么实际的作战效果,所以如果不是家学渊源,很多士兵打拳或是摔跤的招数纯粹就是自己摸索出来的。

  戚继光在自己写的兵书中留下过这样的话,拳法似无预于大战之技、惯勤肢体,活动手足,此为初学入艺之门也。

  而班固在编纂《汉书·艺文志》里,也只收录了一部名为《手搏》的篇章,却收录了十几篇别的兵书,和《手搏》并列的,还有《剑道》、《蹴鞠》……

  所以被刘盈拖着走的刘邦,看了看人声鼎沸的左边,有些心痒难耐。

  “我想看蹴鞠……”

  “不,你不想。”

  刘盈拽着他大步走向右边没什么人,但占地却最大的场地。

  “当当当当……”他张开双臂,向刘邦展示着他新近魔改出来的一项比赛。

  铁人三项。

  嗯,原本的铁人三项是游泳、长跑、自行车,但他这边没有自行车,所以就用骑马作为代替。

  也因此,参加这一比赛的士兵相比于其他人数稀少。

  毕竟,骑马狂奔这一个项目的门槛有点高。

  但能参与,或者说想要参与的人,稍加训练就会是成为一名精锐骑兵的好苗子。

  而在在坦克没有列装之前,骑兵就是当之无愧的战场之王!

  刘邦看了一会,脸上的不悦之色消失,但还是板着脸拍了拍刘盈的肩膀:“不错,值得推广。但乃公还是想要去看蹴鞠……”

  他说完,转身一溜烟的跑了,徒留下刘盈满脸懵逼。

  “行吧……”

  刘盈挠了挠头,想了想,于是也想蹴鞠场走去。

  相比于铁三,足球显然更加好看……

  而且从历史上看,汉朝人也比较喜欢蹴鞠这一运动,甚至为之编出了许多冠冕堂皇的理由。

  比如给刘邦编了个祖宗的刘向,在《别录》中写道,踏鞠者,兵势也。

  《汉书》中也写道,去病在塞外,卒乏粮,或不能自振,而去病尚穿域踏鞠也。

  这里的去病,指的是霍去病。

  再比如成书于晋朝的《会稽典录》,三国鼎峙,互兴金革。士以弓马为务,家以蹴鞠为学。

  ………………………………

  在河北大地上响起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之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廷尉府地牢里,响起的却是让人不忍听闻的惨嚎。

  法家恶犬出动,带回来并不全是阴谋刺杀刘邦的贯高等人,还有他们的三族。

  很多人以为灭九族比夷三族更惨,其实完全是错误的。

  九族的族,指的是高、曾、祖、考、子、孙、曾、元以及自己这九代人,但三族的族,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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