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一十二章 十个卧龙凤雏_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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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虽然不是很精通法律。

  但也知道,未成年人不是遇到特别残忍、情节恶劣的刑事大案……

  都可以免除惩罚。

  自己只要和才满六岁的表叔串通好……

  说不定可以像杨丽娜那样,利用侄子直接免罪!

  这是他看到了杨丽娜的案例,临时获得的启发。

  毕竟……

  他的点赞也有好几千,就算辩护得当也要坐牢。

  而这样尝试一下,起码有免罪的希望!

  “被告人,这里是法庭,你需要为你所说过的每一句话负责任,你确定这条评论不是你发的?”

  周全民皱了皱眉,沉声责问了一遍。

  姜林咽了咽口水。

  但还是硬着头皮辩解道:“真的,我说的都是真的,这条评论真不是我发的。”

  周全民深深看了姜林一眼。

  姜林在最终陈述的时候,才交代出这么重要的线索……

  实在是太不寻常了。

  以他多年担任审判长的经验来看,大概率是为了脱罪的情急之举。

  “被告方律师,关于此事,你有什么要说的?”

  随后。

  他转过头,看向了张玮。

  张玮得到了发言机会,深吸了一口气。

  如实说道:“关于此事,我方当事人并未事先告知于我,恳请审判庭容许我方有足够的时间筹集证据,自证清白。”

  他没有第一时间反驳己方当事人。

  而是打算庭后再找己方当事人确认情况。

  周全民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此案遍押后再审,现在进行下一个案子的审理。”

  类似这种存疑的案子……

  的确需要反复侦察。

  而这起案子,并非刑事公诉案,因此搜集证据的工作并非检察院负责。

  按照刑法……

  自诉案件,需要起诉人自己寻找证据,证明自己利益遭受侵犯、证明他人违法犯罪。

  秦牧已经提交了这方面的证据资料、检举材料。

  而作为被告,在对方提交了证据的情况下……

  想要反驳对方,摆脱自己的嫌疑,就只能自己搜索证据,自证清白。

  除非特别情况,可以申请检察院介入取证。

  “下一个案子,被告人赵凯……”

  周全民敲响法槌,继续当庭审理第十四起案子。

  然而……

  后面的被告们,在看到了杨丽娜和姜林的案例在前。

  都十分默契。

  不约而同的喊冤,表示自己不是评论的实际发起者。

  “法官,评论不是我发的,当时我的账号被盗了,我对此什么都不知道啊。”

  “这个账号我记得上个月就卖给别人了,我觉得很可能是买号的人发的。”

  “法官明察啊,那天我手机被一个小偷偷了,发生了什么我都不知情。”

  “当时我家的狗好像舔开了我的手机屏幕……”

  为了给自己脱罪。

  接下来的人,都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借口。

  坚决否认自己是评论的实际发布者。

  给案情的审理增加了极大的难度。

  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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