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61章 烈神你是坠帅的!_消费系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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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1章烈神你是坠帅的!

  星期六上午,刘铭灏、窦明德带着一堆资料找上门来。

  看着典雅华贵的总统套房,两个老男人啧啧称奇。

  “公司只出了几百万,你到底自己填进去多少钱啊?真踏马奢侈!”

  “韩老师花钱是有思路的,能赚敢花。”

  嗦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我特么一分钱没掏……

  韩烈笑而不语,带着他俩在办公区坐下,然后开始研究高叼毛的资料。

  窦明德提供的信息重点是高家的后台和人脉。

  当年他能搞到纺织厂的地皮,自然是有实力的。

  不过今非昔比,老一辈已经退出历史舞台,而新一代并不喜欢和这种污点商人打交道,所以他的后台算是名存实亡。

  人脉方面,不用分析得太清楚。

  无非就是区一级行政部门里的某些朋友,用窦明德的原话讲——

  “没什么大事儿的时候吃吃喝喝,帮点不废力气的小忙,商人的朋友基本都是如此。真到了重大关头,谁理会谁呀?”

  刘铭灏点头同意:“高叼毛的利益共同体,主要还是高远地产的四大股东。”

  文件一摊,每个人都有详尽介绍。

  高叼毛夫妇掌握着38.5%。

  林某持有18%但从不理会经营活动,投票权很少动用。

  张总持有13.5%,同时兼任着公司的常务副总,主管建筑生产。

  胡总持有12.2%,主管营销、广告、公关。

  某神秘公司持有6%,什么都不管。

  财务经理持股0.8%,是高叼毛的小舅子。

  最后的11%在一家港资公司手里。

  刘铭灏敲敲那家港资公司的材料,笑问韩烈:“眼熟不?”

  熟!

  太像韩烈的凤凰控股了——境外BVI下属公司。

  刘铭灏抽出几张材料:“这家公司是2009年8月份引进的,高叼毛和其余股东,合作踢出去了一个以前很猛后来彻底玩完的第二大股东,高家应得的那份,都卖给了这家港资公司。

  托词是可以合理避掉5%的税收,以及有利于拿地。

  但是我找朋友仔细查了查,它的实控人应该是高叼毛的儿子高申。

  不过奇怪的是,这家港资公司正在向外转移股份,我想不明白这样干的必要……”

  韩烈心里一动,猛的浮起一股惊喜。

  抓到你的把柄了!

  那是为了离婚而搞的财产转移!

  高家对高远地产悄悄做到了绝对控股,其余股东可能知道,可能不知道。

  但是,很少有人意识到,高申拿到手的那11%股权,在性质上属于婚姻存续期内的夫妻共有财产!

  因为,在高申和白玉秋结婚的前期,高申极其迷恋白玉秋的身体,一直在和家里顶着干,没有签署过任何财产独占性协议。

  而高叼毛夫妇一直没有看得起白玉秋,觉得随时能把这个儿媳妇轻松拿捏,于是便捏着鼻子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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